鉴证书作废声明
2019年2月21日,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依据瑞委发〔2018〕30号文件规定对瑞安市芳庄乡新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(原瑞安市芳庄乡庄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)、瑞安云上居民宿 (原瑞安市芳庄乡庄下云上居民宿)双方所签订的瑞安市农房(宅基地)使用权流转证书进行鉴证,并颁发鉴证书,证书编号:瑞农房(宅基地)使用权流转鉴证字17号。
鉴于双方于2020年6月1日友好协商,对合同进行变更,解除流转浙(2018)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59034的农房(宅基地)使用权,其他流转不变。经中心研究决定,瑞农房(宅基地)使用权流转鉴证字第 17 号鉴证书予以作废,中心对合同进行重新鉴证。
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