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!
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详情

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调查及试点 村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9-06 浏览:3710 次

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调查及试点村申报的通知

各乡镇党委,各街道党工委,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(党组):

创新农村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配套制度改革是我市重点特色改革项目,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是该项目的核心内容。根据市委部署安排,我市将于近期全面启动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试点工作,试点工作的申报、开展情况将纳入对乡镇(街道)的改革工作年度考核。各乡镇(街道)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研究,落实专人负责,扎实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重点村意愿调查和试点村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点村调查工作要求

各乡镇(街道)参照市农办(扶贫办)已梳理出的《瑞安市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调查重点村建议名单》(详见附件 1),组织干部进行走村入户调查,确保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调查一户不落、一房不漏;同时根据要求填写好《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意愿调查表》(详见附件 2)、《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意愿调查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 3)。

二、试点村申报工作要求

各乡镇(街道)根据辖区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重点村调查情况,择优选择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资源相对集中、盘活意愿较强的 1~2 个村申报试点,根据要求填写好《瑞安市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试点村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 4)。市委将于 5 月底组织有关部门赴各申报试点村现场查勘,分区域择优选取若干个村开展试点。

三、相关材料报送要求

各乡镇(街道)要于 5 月 25 日前将附件 2、3、4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农办(扶贫办)改革科(联系人:王刚,电话:575685、15168705885,邮箱:313576415@qq.com


附件:

1.瑞安市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调查重点村建议名单.doc

4.瑞安市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试点村申报表.doc

2.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意愿调查表.docx

3.农村闲置宅基地(农房)盘活意愿调查汇总表.docx